什么是四威仪?

无尽灯 发布于 2024-03-30 阅读(
梵语catur-vidha^ i^rya^-patha^h!,巴利语catta^ro iriya^-patha^ 。指行(梵gamana ,巴同)、住(梵stha^na ,巴t!ha^na )、坐(梵nis!adya^ ,巴nisajja^ )、卧(梵s/aya,s/ayana ,巴sayana )四种威仪。为比丘、比丘尼所必须遵守之仪则,亦即日常之起居动作须谨慎,禁放逸与懈怠,以保持严肃与庄重。佛教中之三千威仪、八万细行等,皆不出行、住、坐、卧四者,一般以行如风、坐如钟、立如松、卧如弓之四威仪,最为重要。

 关于四威仪之法规定制,于各经论及诸师多有戒制,兹就行、住、坐、卧四者而论:

 (一)行:据道宣之教诫律仪载,行走之时,不得垂手及左右顾视,必须直视前方七尺之地,勿踏虫蚁及急行,并不得与女子、醉酒者同行等。据大明三藏法数卷十八载,修道者于举止动步,心不外驰,无有轻躁,常在正念以成三昧,如法而行。此外,于一定区域内反覆往返之行走,称经行,

系于饮食之后所行,藉以资养身心。

 (二)住:据教诫律仪之在师前立法条载,不得直立于师前后,不得距离太近或太远,并不得立于高处、上风处,必须侧立于师之额角七尺许处。据大明三藏法数卷十八载,修道者非时不住,于住时,随所住处常念供养三宝,赞叹经法,广为人说,思惟经义,此为如法而住。又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,举出闹门间、屠杀处、祠祀处、桥下、桥头、四徼道、空闲处等七地,为恶鬼之住处,故不宜居住。



 (三)坐:据教诫律仪载,未唤坐,不得辄坐,不得同床共坐,若坐时脚未着地,则不得坐等。据大明三藏法数卷十八载,修道者跏趺宴坐,谛观实相,永绝缘虑,澄湛虚寂,端肃威仪,此为如法而坐。又大比丘

三千威仪卷上载,不得与女人连席而坐,于床上时,不得思念叹息世间事等。在佛教中,坐时必须陈敷坐具,通常皆用结跏趺坐、半跏趺坐等坐法,若疲劳时,可伸展一脚,但不得舒展两脚。然于密教,尚有多种坐法之说。

 (四)卧:据教诫律仪、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等载,卧时必须敷铺卧具,并以右手为枕,右胁向下,左手伏左膝,两足相叠,面当看外,不得看壁,且不得赤体、思惟恶事等。据大明三藏法数卷十八载,修道者非时不卧,为调摄身心乃暂卧,卧时右胁而宴安,不忘正念,心无昏乱,此为如法而卧。

 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五举出,仰卧为阿修罗之卧法、伏卧为饿鬼

之卧法、左胁卧为贪欲人之卧法,三者应制止,仅准许右胁卧;若有恶眠、老病、右胁痈疮者,则不在此限。又右胁卧受到认许,乃因佛陀入灭之际,系头向北而面向西之右胁卧,故以此式为最上之卧法。上记之行、住、坐、卧四威仪,加上语、默二项,则为‘六作’。

 此外,善导之观经疏散善义载,于行、住、坐、卧间,一心专念阿弥陀佛之名号,念念不舍,称为正定业。[中阿含卷十一频鞞娑逻王迎佛经、菩萨善戒经卷五、卷八、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二、十诵律卷四十五、五分律卷二十七、大智度论卷一、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三之四、摩诃止观卷二之二、南海寄归传卷三](参阅‘经行’5551) [丁福保佛学大词典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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