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取果与果?

无尽灯 发布于 2024-03-31 阅读(
取果,梵语phalam!pratigr!hn!a^ti;与果,梵语phalam! dada^ti 。略称取与。就现在世(此一刹那)而言,凡是能生成现在之万法者,皆称为因,而自此‘因’中取其能产生相应法的力用之果,即称为取果;反之,从给与力用之一方而视之,则万法将生成时,给与产生结果之力用,称为与果。小乘学者以之为一切法生起之因缘作用,并在六因、四缘等因果论中,就取果、与果之三世之位,有详细论释。依俱舍论卷六之说,六因中,除有为法之能作因外,其余之俱有因、同类因、相应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等五因,皆有取果、与果。由于取果能成为因而取后果,故其作用皆在现在,与果则随因而其世不同。即俱有、相应二因皆是俱生辗转而取士用果,故其与果亦在现在,即取与同时。同类、遍行二因取隔越之等流果时,与果在过去;若取无间之等流果时,与果在现在。但就同类因而总言之,若与果时,必亦取果,但亦有取果而非与果者,如阿罗汉最后之五蕴即是。又以异熟果不与因俱起,又非于无间生,故异熟因之与果唯在过去,不通于现在。另据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一载,有说能作因亦有取果、与果,即谓能作因在现在取果,在过去、现在与果,亦有说能作因在过去、现在取果,在过去、现在与果。

 有关四缘之取与,有谓‘因缘’等同于五因之取与,增上缘同于能作因,等无间缘及所缘缘则于过去、现在取与。盖取与之说,各家之阐释有异,未可一概而论。[顺正理论卷八、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三、俱舍论光记卷六、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末](参阅‘六因’1256) [丁福保佛学大词典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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