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相符极成过?

无尽灯 发布于 2024-03-31 阅读(
因明用语。相符极成,梵语prasiddha-sam!bandha。为因明三十三过中,宗(命题)九过之一。又称遍通符合宗。即立宗之时,若立者(立论者)与敌者(问难者)双方皆同意而无异议,则构成立论自体无意义之过失,此时乃须改立宗。相符,谓立者与敌者双方之看法互相符合;此系特指对于宗之前陈(主词)与后陈(述词)结合而成之意义,双方皆认可。极成,至极成就之义,意即立、敌共同认可其实有性。

 盖于因明三支作法中,规定宗之前陈与后陈两项概念皆须分别为双方共同承认者,始可进行对论。此前陈与后陈为‘宗’之所依,故称‘宗依’。然由前陈与后陈二概念结合而成完整之命题,因明称之为‘宗体’,意谓命题之主体。宗体之成立,须以立者自己同意而敌者不赞同为条件。如此,可待对论过程中,立者以因(理由)、喻(比喻)之力,使对方承认自己之主张;反之,若宗体为双方皆同意之看法,则构成此过。例如立‘声是所闻’之宗,其前陈‘声’与后陈‘所闻’为双方皆同意之概念,原是符合因明之规定,然其宗体‘声是所闻’则为任何人所认可,而不需互诤同异者,故为无意义之命题。又如立‘人皆有死’等,众已共同认可之宗,亦违犯此过,此即相符极成之过。[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之余、因明大疏私抄卷六、三十三过本作法纂解卷上、因明论疏瑞源记卷四] [丁福保佛学大词典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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